| 关于围堰影响燃气等生活设施功能恢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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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20 09:28 文章来源:屏山县经济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城迁指挥部:
由于受围堰淹没线影响,我县县城和受淹乡镇将有一个管道燃气公司和4户罐装换瓶点受严重影响,影响居民1261户;受淹蜂窝煤厂6户,月减少产量40万个,影响居民2800户;受淹定点屠宰场5个,非定点屠宰场3个,没江被淹没乡镇居民肉食供应将受影响。为保证向家坝电站顺利截流,保证围堰淹没线以下搬迁居民的生活功能恢复,经统筹考虑,制定方案如下:
一、燃气供应
(1)管道燃气:由于县城燃气公司将作为一次性赔偿企业予以处理,不再作为燃气供应企业,过渡期燃气供应以罐装燃气供应为主。
(2)罐装燃气:楼东、福延、新市拟一次性搬迁罐装燃气供应点各一户,需要20㎡门面一间,存放气罐仓库一座(占地100㎡,建筑面积60㎡,离规划居住点200米以外),预计需征地100㎡,建设资金6万元,共计建设资金18万元;县城搬迁居民罐装气供应点一个,拟一次性搬迁,需要20㎡门面一间,存放气罐仓库一座(占地200㎡,建筑面积160㎡,离规划居住点200米以外),预计需征地200㎡,建设资金16万元。
二、蜂窝煤供应
(1)县城:拟迁锦屏镇搬迁点建蜂窝煤厂一座,生产能力月产30万个,选址规划区边缘,占地面积300㎡,建筑面积200㎡,需建设资金及设备投入24万元;未淹部分另择地建设峰窝煤厂一座,占地面积200㎡,建筑面积180㎡,建筑资金及设备搬迁20万元。
(2)乡镇:一次性建设书楼镇蜂窝煤厂一座,选址规划区边缘,占地面积200㎡,建筑面积160㎡,建设资金及设备搬迁计18万元。
三、屠宰设施
从未来库区环保考虑,拟一次性建设清平、新市、锦屏、书楼等乡镇定点屠宰场各一座,日屠宰量50头,屠宰场应离规划场镇200米以外,占地面积600㎡,建筑面积400㎡,建设资金及设备投入45万元。共计需建设资金180万元。
以上预计投入不包括征地费用和所需门面的资金。
综上所述,燃气功能恢复预计资金34万元;生活用煤恢复预计资金62万元;屠宰功能恢复预计资金180万元;总计需要资金276万元。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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