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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屏山县委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决定
2007-03-30 11:10  文章来源:政府文件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多年来,我县受国家投入、资源禀赋及技术、信息等因素制约,工业化进程缓慢,工业对富民强县的支撑作用低。工业作为财政增收和群众就业发展的主要载体,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现屏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顺利推进移民迁建,必须加快工业发展,提升工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及支撑作用。

我县工业发展水平与先进地区和市内兄弟区县相比,还存在着生产布局不合理、企业规模小、企业发展面临政策约束因素多、产业集群尚未形成等差距,在工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上,还存在部分干部群众对发展工业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技术及管理人才等要素资源严重不足、规范管理等机制尚未真正形成、软环境等有待进一步改善等问题。

当前,正是我县抓紧发展工业的大好时机,移民迁建的实施和近年来水电资源的开发,使我县加快工业发展的条件明显优化:一是融入“宜宾市半小时核心圈”,新县城区域成为全市“沿江工业发展轴”的重要组成部份;二是地方电力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加上整合利用周边县电力和今后向家坝电站落地电力优惠,能源优势凸显;三是交通等基础设施极大改善,吸引各种发展要素进入的条件提升;四是作为“移民县”、“国重县”,将继续获得各级在项目、资金及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化工业强县认识,围绕建成“宜宾重要的工业新区”的战略定位和目标,聚集工业强县之力,落实工业强县之策,增强发展工业的紧迫感、责任感、危机感,以想好就干、干就干好的精神状态,形成强力推进工业强县战略的良好态势。

一、工业强县战略的总体目标

坚持集约化、开放性发展工业的思路,依托新县城周边及中都区域新的布局条件,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好工业新区,发挥工业新区对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的聚集效应,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以高载能工业为切入点,努力融入宜宾乃至更大范围内工业体系,大力招商引资培育发展新产业,实施技改迁建壮大传统优势产业,把屏山建成全市的重要工业基地。“十一五”期末,全县工业增加值达4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3亿元,年均增长30% ;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一五”期末降低4%左右。实现销售收入上亿元的企业4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达20亿元。形成年产电石40万吨、黄磷2万吨、汽车配件3万吨、复合型煤30万吨和年发电能力7万千瓦生产能力,使全县工业总体竞争力和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指标达到全市中等以上水平。

二、优化工业发展布局

着眼于提高集聚规模效应、集约利用资源和环境保护,依托新县城周边区域和中都河区域的区位优势,抓住移民迁建、东资西移、市级工业链向区县转移延伸以及周边区县富余电力需消化等机遇,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加快推进石盘和宋家坝工业区建设,积极规划发展中都、太平区域工业经济,促进企业向工业集中发展区集中,原则上新建工业项目、迁复建工业企业布局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内,鼓励发展关联企业,打造产业集群。

石盘工业集中发展区:形成宜宾市“十一五”规划中的“沿江工业发展轴”的重要节点,重点吸纳招商引资企业和市内优势企业外迁及产业拓展,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型材料、农产品加工以及食品、药品等国家鼓励类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

宋家坝工业集中发展区:依托能源优势,重点发展电石、磷化工以及复合型煤企业,形成高载能产业发展平台。

中都、太平区域:依托西宁河流域电力开发和马边、雷波富余电力,承接马边区域磷矿资源开发,打造磷化工产业基地。

三、工业强县战略的产业发展重点

1、大力发展能源产业。建成屏边电站、观音沱电站,新增4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实施西宁河、中都河、龙溪河等小流域开发,发展一批装机容量2万千瓦的小水电企业;利用好移民迁、复建政策,建成马边至新发11万伏输电线路等工业用电设施;利用好22万伏输变电站和我县地电、国家网络健全的优势,实现屏山电网与周边区域地电网相连接;积极争取向家坝电站库区落地电优惠政策,为工业强县战略奠定坚实的能源供应基础。

2、大力发展电石、磷化工产业。加强与宜宾天原集团的“双赢”合作,在积极引进、消化电石生产先进工艺技术的基础上,在今年内实现新建12万吨电石生产项目投产,并力争启动天金公司、金石公司迁建12万吨电石生产项目,逐步把天原金石公司做到40万吨电石生产规模,在此基础上,努力发展下游产品,力争在工业新区建成一条12万吨以上的PVC生产线,实现天原产业链在我县的延伸扩张。按照专业化、大批量的原则,引导九河化工公司开发下游的磷酸盐系列产品5万吨;依托屏边电站和引进马边县电源,初步形成磷化工业的产业格局。

3、积极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工业。加快三和碳素实业公司的30万吨复合型煤生产项目、5万吨电极糊迁建项目、3万吨煅煤生产项目及其控股的安吉机械制造公司2万吨起重设备车间项目,兴马精铸公司与五粮液普什集团公司合作的3万吨汽车船用发动机缸体、缸盖铸件系列产品项目前期工作,抓紧抓好项目建设的土地征用、项目报批等工作,创造条件促使项目在2007年内建成投产,迅速增强屏山工业经济的整体规模。

4、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业。扩大茶叶、水果、魔芋、林竹等农产品种植规模,大力扶持和创新发展龙湖翠、兴隆魔芋、龙华纸业等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力促成小天下集团年产100吨名茶、亚普集团年产20万立方米刨花板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落户屏山。

5、积极引进发展新兴产业。继续强力实施招商引资和对上争取,积极吸引并促成有发展前景、符合产业政策、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入驻工业新区发展。依托屏山特色农产品资源,催生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企业;围绕移民迁建和电站建设,发展建筑建材、装备制造工业;依托宜宾市属工业,积极承接产业延伸,发展一批充满活力的“专精特新”企业,促使屏山工业经济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四、工业强县战略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职责明确的组织领导机制

1、成立实施工业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长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县级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重大政策、重大计划;解决全县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对全县工业发展实施监督、考核、奖惩。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工业发展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

2、实行严格的工业项目责任制。每个工业项目成立专门领导协调组,确定1名县领导负责,确定1个主办部门,按照县领导重大项目负责制、牵头部门负责制的要求,全程督促、协调项目引进及建设服务工作(具体项目责任制安排见附表)。凡项目引进及建设需要,负责项目的县领导可以组织或调动任何一个或多个部门、乡镇推进项目引进与建设。

(二)健全对工业企业的扶持机制

1、健全激励工业企业投资、发展的制度体系。在修改完善《屏山县鼓励投资若干规定》的基础上,设立“屏山县新办工业企业扶持发展金”,其来源为财政预算安排的新办企业新增的地方预算收入30%内的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等,用于支持新办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产业拓展、解决就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屏山县石盘、宋家坝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业准入及投资优惠办法》;对高新技术产业和对屏山财政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项目,按“一事一议”给予特殊的奖励扶持政策。

2、优先安排和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工业项目建设。向三峡公司和上级移民机构争取,努力保证移民技改迁建企业淹没补偿资金提前、足额到位,并在资金安排上给予优先。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将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劳动再就业培训资金等向工业项目倾斜,要积极帮助项目业主申报国债、省工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科技及专利等政策及项目。

3、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工业项目。切实加强“银政合作”,积极支持“三园担保公司”发展壮大,开展银企交流活动,努力将工业企业“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矛盾沟通化解为“双赢”,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4、优先保证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的各项指标。对招商进入工业新区的重点企业,在享受国家及县上相关优惠政策的同时,在用水、电力供给及环保容量等指标安排上优先照顾,优先办理相关证照手续。

5、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品牌。鼓励企业拥有核心生产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大力支持企业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和设备,努力打造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对于解决技术难题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由政府给予专项奖励扶持。

6、支持成立重点行业协会。对规模和发展潜力较大的行业(如化工、电力及农产品加工等),支持成立行业协会,整合行业的整体资源,参与市场竞争,开展行业自律、市场分析、技术研发、招商引资等服务性工作。

7、努力提高企业人士的政治待遇。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业主、管理者及技术骨干加入党组织及人大、政协组织,县委、县政府召开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会议邀请重点企业参加,相关文件要抄送企业,各级各部门开展的评优评先活动要向企业倾斜。

(三)健全适应市场体制的管理服务机制

1、项目引资管理。县招商局、县经商局以及县国土、水利、林业、农业、旅游等资源行业管理部门和各乡镇应认真做好涉及本行业、本区域工业项目的规划、筛选、论证和储备,所筛选出的工业项目要及时报送县招商局,县招商局收到项目方案后及时包装推介,以最快的速度发布招商引资信息。一旦招商取得成功,对该项目负有审批责任和职权的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提前介入,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指导业主完善报批手续,加快办证速度,缩短办证时间。涉及资源开发性的工业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招拍挂。

2、项目建设管理。项目招商成功后,负责该项目的县领导和主办部门要负责协调督促项目业主抓紧开工准备,及时开工建设。项目建设的相关证照和建成后生产经营的相关证照,企业愿意自行办理的,由企业自己办理;企业请求代为办理的,由县招商局统一代办。县证照审批部门接到业主或县招商局交办事项后应落实办理责任,属职责范围内的,应快速办理;属上级部门审批办理的,应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涉及多个上级部门审批办理的,发证部门为主办单位,其他审批部门为协办单位。

3、生产经营管理。县经商局负责督促检查县级相关部门在项目建设和经营中对国家以及县上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告县实施工业强县战略领导小组;负责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或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发布,为县委、政府实施奖惩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或项目建设情况的收集、整理、上报。

(四)建立推进工业强县战略的奖惩激励机制

1、工作目标奖。县委、县政府与负责项目县领导、相关部门、乡镇、各规模以上企业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及成效情况、年度工业经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责任人实施奖惩。

2、特别贡献奖。专门奖励在推进工业强县战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具体奖励对象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绩效特别突出的企业业主;投资建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成当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招商引资发展工业企业成效特别突出的个人;引进新技术并取得重大效益的个人。

(五)构筑工业强县的支撑体系

1、强化现代服务业对工业发展的保障作用。着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更好地发挥金融以及产权交易、信息中介、法律服务、人才市场、商标广告等现代服务业对工业的促进作用,依托新县城水陆运输条件和靠近宜宾机场的优势,打造提升仓储、物流、专业化市场等条件。

2、加大工业用地保障力度。优先安排工业项目、工业集中区用地,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和优势企业扩建,在不违背国家土地政策的前提下,对地价实行最大优惠。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抓住移民迁建机遇,以交通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能源、通信、信息建设,融入宜宾市“半小时核心圈”和“一小时经济圈”。尽早启动新县城沿岷江至宜宾快速通道、新县城进出口通道、乐宜高速公路屏山连接线、环库公路等重点进出口通道建设,以及输变电设施、通讯广电设施迁复建,规划建设好县境内岷江、金沙江码头设施,促进人员、物资、信息及资金等要素快速流动,为工业发展提供优良的基础保障。

(六)营造有利工业强县战略的实施环境

1、强化宣传教育。全县各级干部必须提高对发展工业经济的认识,把发展工业经济摆到事关全县兴衰成败的政治高度,努力消除陈旧落后的观念。宣传部门要努力营造大抓工业、抓大工业的社会舆论氛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各种会议、文件精神等纳入单位学习计划。各乡镇特别是企业(项目)涉及乡镇,必须加强对村民的教育,把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全县各级干部特别是涉及工业经济和工业项目的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研究企业或项目所涉及的产业政策、发展水平、工艺流程、市场需求,努力使工作抓在关健处、抓在点子上。

2、强化整体联动。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是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和上下整体联动。县级各部门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结合自身的业务工作,围绕服务工业强县战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为工业企业发展提供最优惠的政策支持;凡涉及企业行政许可权限的部门,必须将本部门的办事程序、办事前置条件及办毕时间报县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招商局,以便统一对外宣传和检查落实。

3、强化环境治理。各乡镇要制定并落实维护企业(项目)建设与生产经营环境的责任制,把维护当地良好投资环境的任务落实到乡镇、村、组干部身上。公安、司法部门要切实加大企业(项目)周边社会治安环境的整治力度,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滋事生非、扰乱生产经营、阻碍项目建设推进、盗窃毁坏企业(业主)财产等不法行为,坚决保护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企业业主对县级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投拆举报渠道,依纪依规严查重处失职渎职、吃拿卡要、权钱交易、参与非法利益格局、利用特权搭车摊派、处理事务拖拉或严重显失公平等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禁止“三乱”行为,除政策法规规定必须缴纳的税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企业或项目业主摊派或收取任何费用或物资。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坚决取消到企业的不必要检查,确需开展的检查应尽量采取综合检查方式进行,切实消除外界对企业的干扰。

4、强化工作保障。把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工作纳入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目标考核,县委办、县政府办要把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工作纳入政务督办,每半年集中组织一次有纪委监察、组织人事以及经济部门参与的专项督办检查,并及时向全县通报督办结果。县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工作纳入对全县干部的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估,将业绩的优劣作为评先选优、晋职晋级、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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