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山县经济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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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17 10:29 文章来源:屏山县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为了做大我县外派劳务规模,促进外派劳务序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村奔富裕、求发展、促和谐,结合县域内实际,拟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机构人员组成
成立屏山县经济商务局外派劳务领导小组,凌华章局长任组长,卢杰平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王宏伟、吴锡屏、陈宇、陈云桥组成。
二、签订有关协议
同省外经公司、市外派劳务服务中心签订组织外出务工协议、承担外出人员出国费用还款协议。
三、宣传动员
1、由经济商务局工作人员到重点村组进行口碑宣传;2、召集返乡民工座谈会进行宣传;3、与乡镇经协办衔接,由经协办与村组大力宣传。
四、报名招收
由屏山县经济商务局商务综合股负责外出务工人员的报名、体检、培训、护照办理等。
五、出国费用
6000元的出国费用(含培训体检、办理海员证、船员服务簿、四小证、服装费、服务费等)。
1、①出国务工人员自已筹集;②、出国务工人员解决部分资金,由经济商务局协调解决部分资金;③、由经济商务局全部协调解决。
2、利息计算
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进行计算,出国务工人员还款利息随本金归还。
3、三方保证
出国务工人员的借款由四川省外经服务公司与上海远洋渔业公司结算本息一并归还。
4、借款手续:由出国务工人员本人自愿书面申请,商务股审核,局领导审批,局财务室负责签订借款协议。
二OO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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